• 婚姻与房产调查:婚前财产公证“没必要”
  • 资讯类型:热点关注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5-06-06  /  浏览:1031 次  /  
 这项涉及约6500人的调查显示,
 
在房产证上登记名字方面,
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的占56.19%。
其中,名字为女方的比例约为六成。
 
“如何看待婚姻一方要求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名字?
”对这一敏感问题,《调查》结果显示:
“无可厚非,爱我就在房产证上加我名字”为21.37%;
“如果双方打算一辈子在一起,加不加名字根本无所谓”为46.18%,
“坚决不同意,这是在为离婚找退路”占32.45%。
 
如何看待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归属的规定?
夫妻双方认为“很公平”的比率占55.31%,
“有利于男方,女方权益弱势”占31.48%,
“有利于女方,男方权益弱势”占13.21%。
 
《调查》显示,在“从感情上而言,您认为婚前财产是否应该算为夫妻共有”这一选项中,
认为“应该为夫妻共有”的占到55.12%;
 
“在结婚时,您是否会考虑做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前协议”选项中,
认为“没有必要,有伤感情”的占68.19%,
“先小人后君子,一定要做”的占31.81%;
 
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置的房产,您如果作为另一方会参与共同还贷吗?针对这一选项,
认为“参与,理所应当的”占67.15%;
“房本写我名字就一起还,不写我名字就不参与”占21.16%,
认为“只要是婚后还贷都算共同还贷了”占11.69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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