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将还清贷款 业内提醒勿忘办手续 从本世纪初我国迎来第一批住房贷款热潮至今,首批房贷将迎来清款大限,“首批房贷者”也将到达集体还清房贷的日子。对此,业内人士提醒,市民在还清住房贷款之余,别忘记办理相关手续。 大概在10多年前,国家大面积施行住房货币化政策,同时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“开闸”办理这样的业务。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,我国才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。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-15年居多,如今10年即将过去,首批房贷族也将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。其实对于这首批的房贷者来说,目前的还款压力已经很小。比如辽宁鞍山,2002年商品房价格大多在每平方米2000元以下。福利分房的全面叫停和各家银行大力推广房贷业务,促使当时贷款购买商品房出现了一波高潮。当时房屋总价也多在10万-30万元之间,市民贷款额度大多都在20万元以下,每个月还款也就在1000元左右。包括山东、安徽的情况也是差不多,首批房贷者一个月大都还1000元左右。不只是10年期限贷款的人到目前基本上将全部还完贷款,也有一部分当年办理15-20年期限贷款的人,也早就已经具备了提前完全还付能力,因为1000元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经很少了,所以很多人纷纷提出提前办理,应该说,这10年间,首批房贷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。 那么对于马上要还完贷款的居民来说,银行有哪些需要提醒的呢?各个银行对还清房贷的操作规定不太一样。不过在办理住房贷款时,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抵押登记,而带抵押登记标志的房产证,限制了房产的交易和再抵押。在还完贷款结束之后,房产持有人需要到银行进行一个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,等到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之后,再到房管局撤销抵押登记,这个时候房主才对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。也有一部分购房者在办理贷款时曾经办理过担保手续,这样的客户还需要到担保公司去办理撤销担保手续。 据中国之声 |
作者: 编辑:张梦婕 |